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依据2010年2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关于印发〈石油石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规程〉的通知》中,明确的“总站作为受国家发改委委托机构,依法对石油石化专业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主要负责工程项目质量监督、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大检修项目质量监管等。
工程质量监测公司。原名中石化工程质量监测中心,于2001年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定注册批准成立,2017年更名为中石化工程质量监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石化建设项目的质量监测、无损检测监管工作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以及承接国家市场监管部门委托的压力管道设计、安装许可资质评审和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许可资质评审工作。
招标公司。2003年6月,经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批准并投资成立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现持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两项甲级资质。主要职责是负责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依法依规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采购代理;负责中国石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日常管理;负责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营维护;负责承包商诚信体系管理平台开发和维护;负责中国石化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日常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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